您好,欢迎访问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官方网站!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
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
全国热线:13902983029 (微信同号)
  • 网站首页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无辜者计划
  • 刑事合规
  • 刑事控告
  • 辩护罪名
  • 成功案例
  • 刑事资讯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怎样处罚?

    时间:2019-03-25 09:29:44 浏览:
    导读: 敲诈勒索罪 ,是指以非法 占有 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

    敲诈勒索罪 ,是指以非法 占有 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 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 执行 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属于从犯,按照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分享到:
      刑事律师
      
      免费热线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立即咨询我们

      我们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深圳刑事律师
      CopyRight © 2018 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网 粤ICP备16106572号-1 邮箱:7806915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