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陕西西安市碑林区交大街附近,一名外籍男子疑当街骚扰妇女被打。视频显示,一名女子抓着外籍男子衣服并扇起耳光,该外籍男子则双手抱头躲闪。目击者称外籍男子走在路上,见到一名妇女就上前拉拽,还做出不雅动作。该女子被其骚扰后,当初进行反击。
路过的人不知情,还以为是丈夫出轨被抓,事实上外籍男子的行为让人意外,他在看到女子之后上前拉拽,想亲她。女子被男子的行为激怒,抓住他的衣领对其进行反击,口中一直在指责男子的行为过分,这里的动静也引起了一批群众围观,该名男子的行为素质低下,还涉及到对女子的不礼貌行为,路人在看到女子对他进行反击时,都认为到罪有应得。目前,当地警方已将外籍男子带回调查。
那么,该外籍男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男子的行为,无疑已经涉嫌猥亵。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10日拘留。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15日拘留。
具体到本案,外籍男子在大街上拉住女子,并试图强吻女子,属于猥亵的行为。而且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情节恶劣,可处10-15天拘留。
那外籍男子的猥亵行为,能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呢?
根据《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外籍男子拉住女子,并试图强吻,并未使女子不敢反抗、不能反抗的程度,尚不构成犯罪,而是一般的猥亵行为。
一直以来,外籍人士屡屡犯错,又因为其身份的特殊性被理解,每一次的犯错后的态度,都是让旁观者很是不舒服。对此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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