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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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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律师:“男子卫生间拖拽女生”强行拖拽属于什么行为?

    时间:2022-07-20 16:51:06 浏览:
    导读: “男子卫生间隔间拖拽女生”事件引舆论广泛关注。网传29秒的监控视频显示,7月16晚11时40分许,一名年轻女子挣脱一名手臂有纹身的男子后,

    “男子卫生间隔间拖拽女生”事件引舆论广泛关注。网传29秒的监控视频显示,7月16晚11时40分许,一名年轻女子挣脱一名手臂有纹身的男子后,从卫生间隔间跑了出来。白衣男子紧跟其后,拽掉女子外衣后,又抓着她的辫子拖进隔间内。这时,一名黑衣女子从另一隔间走出,合力与旁人将门推开,被拖拽的女子方才跑离卫生间。7月19日晚,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委主要负责人回应称,公安机关已传唤了视频中的当事男女,先彻查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否为男女朋友,再依据事实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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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行拖拽属于什么行为?

      被陌生人强行拖拽,只要没有造成太大伤害或者存在严重侮辱行为,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具体案件还要具体分析。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本案这样的行为应彻查清楚,无论是否男女朋友关系,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在公共场合随便暴力侵害他人,起码的公共安全秩序不当回事,当时女生若无人施救后果将不堪设想。法治导向文明,关注王平聚律师为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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