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辽宁人,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为由刑事拘留,次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从2016年10月起,被告人王某某与他人合作贩卖毒品,由王某某联系买家,商定好交易数量及价格后,将发货信息告知被告人惠某某,惠某某根据王某某提供的信息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将毒品邮寄给买家,待收取毒资后再与王某某进行瓜分。2016年10月20日,朱某某通过网络联系被告人王某某购买毒品,双方商定好价格数量后,惠某某将毒品邮寄至买家朱某某处。后警方从朱某某处缴获该毒品,经称量鉴定,该批毒品曲含马多,重19.2克。
得知公安把王某某带走拘留后,其父母焦躁不安、心急如焚,想不明白正在读着大学、向来听话乖巧的孩子为什么会被公安抓走,怎么就犯罪了呢?为能尽快弄清楚事实真相,其父母经朋友介绍,得知深圳刑事律师王平聚辩护团是专业的刑事团队,有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故慕名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经过与本网团队详细耐心的交谈后,家属出于对王平聚辩护团专业水平的信任决定委托。
接受委托后,本网团队迅速前往看守所会见王某某,向其了解案件实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第一次会见取得良好效果。在了解案情后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尽最大努力维护王某某的合法权益。案件至审查起诉阶段,本网团队第一时间前往检察院进行仔细阅卷,努力寻找能证明王某某罪轻或无罪的有利证据。在案件退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后,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在法院审理阶段,本网团队就最终的辩护方案前往看守所与王某某进行沟通,指导其如何进行庭审活动,确保本次庭审向法庭说清事实,实现有效辩护。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在确切把握本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辩护观点,成功为王某某进行罪轻辩护。
经法院审理后,综合本案事实及刑事律师的相关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至此,因本案被关押了八个多月的王某某,将于本次庭审后当月的月底刑满释放。这一关多久判多久的轻判结果与本网团队预想的一样,从辽宁赶来旁听的王某某的父亲当场听到这个结果后激动不已,对本网团队所做的努力表示满意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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