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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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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年扶倒地老人垫付医药费要不回

    时间:2021-03-01 09:18:24 浏览:
    导读: 警察是有权处罚讹人不知悔改的老人的,依据来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

    事发地点:河南。一老人骑电单车逆行摔倒在路边,两个推自行车正常行走的少年看到后跑上前去,一人扶起电单车,一人扶起老人。担心老人受伤,扶人少年联系家长把老人送医治疗,并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后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摔倒老人逆行负全责,两少年无责。老人开始耍无赖拒退还好心少年垫付的5000元。当媒体第一次介入帮助时,少年直呼正义来了!老人退还了4000元。然而事情出现反转,被扶老人坚决不退还剩下的1000元,并坚持:“他没责任,他不会领我到医院去看”,其姐姐甚至把上门调查情况的警察推出门外闭门不答。(来源:小莉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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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心扶老人反被讹!再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生气、震惊、感叹世风日下,人心变坏了。很多声音谴责这个坏心的老人及其姐姐,并建议对这样讹人的行为予以法律的严惩。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少年的1000元能拿回来吗?讹人的老人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吗?#少年扶倒地老人垫付医药费要不回##河南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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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面,两个少年扶倒地老人的行为,属于法律意义上见义勇为。因此少年家人出于善心垫付的5000元不仅能拿回来,笔者还建议应该对两少年好人好事的行为给予大力地表扬和宣讲。这就是我们社会所倡导的良好风尚。
     
    另一方面,对于老人不还的1000元,因为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已经确认,老人负全责,两少年无责,因此老人没有正当的法律依据留存少年垫付的医药费,这1000元的性质属于不当得利。建议少年家人通过诉讼方式拿回。
     
    “他应该给我的,我没违反交通规则“。接受了好心少年的帮助,很难相信这样的话会从老人嘴里蹦出来。从小莉帮忙的视频中可以看出这个老人是多不讲道理,非常无赖。老人的讹人行为令人愤怒,让见义勇为的少年及所有有良知的人们心寒。目前我们没有相应的“讹人罪”惩罚这样的行为,是否能以敲诈勒索罪起诉老人?答案也是否定的。
     
    虽然没有相应的刑罚惩处这样恶劣的讹人行径,但是法律并不保护坏人。
     
    老人对待少年及其家人、媒体的采访可以这样蛮横无理的态度。对上门调查情况的警察,对有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职责的民警而言,若老人及其姐姐不配合不支持警察的工作,警察是有权处罚讹人不知悔改的老人的,依据来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少年扶倒地老人垫付医药费要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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