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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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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理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00万以后,公司法人何以被免除刑事处罚?

    时间:2019-12-26 16:36:46 浏览:
    导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00万元,数额巨大,最终却免于刑事处罚。原因何在?王平聚律师来为你解析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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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自网络,侵删)

    题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可以根据刑法规定的立案标准去侦查判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构成犯罪后会面临怎样的刑事处罚?则与案件立案后到审理结束前,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人在清退借款,挽回投资者损失的处置效果起到了决定作用。下面这个案例很好的表明了法律对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构成犯罪后,在完全清退出借人借款,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态度。

    基本案情回顾:

    林某,男,80后。案发前系宝X融资理财公司法人代表。2015年至2016年5月以来,宝X公司采取散发传单,在城市广场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和在公交站台广告牌进行宣传等方式对公司融资项目进行公开宣传,并以月息1.5%至1.88%,到期归还本金的方式,向出借人花某、赵某、赖某等社会不特定人员共258户签订了借款合同和居间融资合同,吸纳资金4300万元,并分别转入第三方公司账户,由第三方公司和个人使用。至案发时,宝X公司居间融资的本金4080万元未归还给上述出借人。案发后,使用资金的第三方公司向宝X公司还款900万元均已被公安机关冻结。林某也在接到公安电话后主动前往接受调查。随后被羁押,案件经过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以林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最终法院做出判决是,林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免于刑事处罚。

    这个判决的含义是,林某作为宝X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实施的非法吸收吸资金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是不予刑事处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00万元,数额巨大,最终却免于刑事处罚。原因何在?王平聚律师来为你解析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

    1.宝X公司并非金融机构,作为一个中介服务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高息回报方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4300万元,公司行为表现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不特定性四个特征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其涉案金额巨大,根据法律规定,其主要负责人当适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2.对林某免于刑事处罚,主要的原因在于:

    宝X公司非法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第三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且在公安机关侦查和起诉到法院审理过程中,宝X公司及林某以资抵债挽回全部损失并得到集资参与人谅解。

    宝X公司将自己名下的近百套商品房及商业铺面和99户投资者签订了以资抵债协议及谅解书;使用资金的第三方公司也用自己签订的多份正在运作的项目合同,公司车位,与26名投资者签订了以资抵债协议,谅解书;宝X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也以自己个人名下的多套住房与投资者分别签订了以资抵债协议,谅解书。

    最终加上警方冻结的900万元,清退了所有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挽回投资者所有损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再结合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有的非法吸收存款的犯罪事实,被认定为自首,这属于法定的减轻量刑情节,林某的行为可以评价为情节轻微,故法院最终对林某做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内容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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