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平聚刑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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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韦某是个二字头年龄的漂亮女生。大学毕业后,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诚实,过上美好的生活。2018年初,在深圳,经过几番周折,韦某应聘进入一家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这个身处城市CBD商务中心的咨询公司,主要业务是帮助有需要贷款的客户获得贷款。韦某心存对未来的美好期望,经过短暂的培训后成为了咨询公司的一名业务员。
业务员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批量拨打陌生电话,按照公司提供的话术,称其公司与银行有关系、贷款利息低,贷款时间长等,招揽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前来公司,承诺只收取少量服务费,获取客户信任之后与之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韦某和另一新同事,一个月的时间里,招揽了一个客户。两人根据公司提供的业务指引,为客户获取了一笔贷款。但同时,也在承诺的服务费之外,以“渠道费”“保证金”等名目另外强行收取了客户5万5的合同上不存在的费用。
韦某因为这笔业务,获得公司5500元的提成奖励。事后,对公司业务方式心存疑虑的韦某选择了辞职。
2.
因被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受害人报警,韦某曾经供职的咨询公司被警方查处了。2019年,离职2个月后,韦某也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
3.
韦某被警方羁押,让家人陷入巨大的焦虑惶恐之中。经过多番打听,其家人找到了我们,希望我们能帮助到乖巧懂事、上进勤奋的韦某。
接受了韦某家人的委托后,我们迅速前往看守所会见了韦某,以了解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判断案件的下一步走向,韦某可能面临的责任承担。
在经过细致的询问后,我们判断:因为在咨询公司工作的经历,在咨询公司被警方认定涉嫌“套路贷”的背景之下,韦某已被认定涉嫌诈骗罪。
该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帮助这个身陷囹圄的女大学生?
4.
“套路贷”不是刑法上的罪名。涉嫌“套路贷”的违法犯罪团伙或个人,会依据各自不同的行为方式,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结果,而涉嫌构成不同的罪名。
诈骗罪,是涉嫌“套路贷”的犯罪行为中常用的承担刑事责任的罪名。
在对涉嫌诈骗罪进行辩护的各种策略中,合理准确地界定受害者所损失的金额,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获取受害者的谅解,是被追诉之人可能获取轻判的重要因素。
我们介入之后发现,韦某家人曾经接触过被害人,并希望通过赔偿获取被害人的谅解。但是未能成功。
被害人拒绝谅解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我们面对的这个案件里,从某一个角度而言,作为施害者的韦某,同时也是一名受害者。我们决定尽最大的诚意和调解技巧,能让被害人原谅韦某,对其予以谅解。
经过几番的面对面的沟通,我们充满诚意的态度打动了受害者,受害者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5.
在积极促进受害人谅解韦某行为的同时,我们也根据案件的情况,精心撰写了辩护词,阐述我们对案件定性及韦某可以获得从轻量刑的意见。
庭审顺利。
庭审结束后,我们向主审法官表达了是否可以先取保,解除对韦某羁押的申请。我们的申请得到了法官的同意。
庭审后的第二天。韦某走出了看守所,恢复了自由。
6.
在金融创新的旗帜下,一些涉及融资的业务模式因游离在合规监管之外,存在很大的刑事风险。一旦相关行为触犯法律红线,其中工作人员也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是,在对一个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司法评价过程中,刑事律师的作用之一,就是和被羁押的嫌疑人站在一起,协助办案机关查清事实,帮助犯罪嫌疑人能获得合理、公平、公正的结果。这是每一个身处刑事追诉程序人的正当权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