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官方网站!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
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
全国热线:13902983029 (微信同号)
  • 网站首页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无辜者计划
  • 刑事合规
  • 刑事控告
  • 辩护罪名
  • 成功案例
  • 刑事资讯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贩卖毒品罪该怎么处罚?

    时间:2019-03-23 16:23:52 浏览:
    导读:   贩卖毒品罪的处罚为:  《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罪的处罚为:

      《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 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 或者 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 拘留 、 逮捕 ,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贩卖毒品的方式

      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综上所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等情形,行为人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享到:
    刑事律师
    
    免费热线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立即咨询我们

    我们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深圳刑事律师
    CopyRight © 2018 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网 粤ICP备16106572号-1 邮箱:7806915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