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押了4284天之后,2015年7月,杜某云被湘潭中院宣告无罪,当庭释放。湘潭大学三角恋爱凶杀嫁祸案,彻底改变了4个青春年华天之骄子的命运轨迹。
这桩离奇案件得从2003年说起:周某某,当年湘潭大学的“校内风云人物”,不仅学识能力碾压师哥林某林,还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确定将要硕博连读,毕业留校,美好前程近在眼前。唯一的遗憾,是正在与谈了3年恋爱的同校的研究生学妹晓霞闹“分手”,两人关系剪不断理还乱。
而给周某某带来烦恼的,是同在湘潭大学的研究生杜某云,他是晓霞的同班同学,也喜欢晓霞。虽然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孩,周某某和杜某云可谓一对高风亮节的“情敌”。两人没有拳脚之争,也没有恶语相向。
2003年10月27日晚,周某某、杜某云和晓霞三人会面,周某某虽然很痛苦,但仍然大度地祝福晓霞,确定退出“三人行”。告别之后,神情落寞内心崩溃的杜某云被师哥林某林扶回了宿舍。杜某云陪着心情复杂的晓霞在校园内来来回回地逛,直到11点半才分手各回宿舍。然而当晚11点40左右,周某某被发现死在工科楼旁的草丛里。
周某某的死亡,“情敌”杜某云迅速成为办案机关的头号嫌疑人。此时,死者的师哥林某林作证称:周某某和杜某云是一对情敌,其和杜某云是好朋友兼同学,相比起与师弟周某某的关系更亲。听闻杜某云想教训周某某,他是想帮杜某云的忙,所以为其准备了安定片。事发当晚,他亲眼看着杜某云用绳子勒死了服用了安定片的周某某。有了林某林的证词,一番侦破之后,警方宣布破案。警方认定: 杜某云是杀死周某某的主谋,林某林是帮助犯。
2004年,湘潭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宣判杜某云死刑,林某林无期徒刑。2008年,湖南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后把杜某云从“死神”手里拉回来的,是最高院死刑复核过程中,法援律师指出案件中存在的疑点,律师据理力争的意见得到最高院重视,案件发回原地重审,最终洗刷了杜某云的冤屈。
回顾这桩刑事案件,其中三点值得我们深刻地反思:#湖南身边事##湘潭头条#
其一是这桩冤案的发生,明显能察觉到公安机关有先入为主的主观预判。年轻的警察承办案件,往往由于生活经验的不足,容易形成简单先入为主的意见,最终引导了整个案件侦破的走向。这不得不引起警惕和重视。
在案件发生后,有大量的证据都指向了林某林:案发前一周先后6次到医院购买安定片;同一安定片成分与林某林抽屉杯中镇定剂的成分一致,被害人胃中也发现了同一成分镇定剂;
另外,林某林和杜某云是本科同学、好朋友,两人之间没有任何矛盾,故而警方认为林某林没有理由陷害杜某云。
而抛开表面,另一个暗藏的真相是:因林某林向自己的导师推荐了周某某,而后者的出色和优秀让导师对其青睐有加。于是林某林心生嫉妒,难于排遣。当看到杜某云、晓霞和周某某陷入“三角恋爱”后,被嫉妒折磨的林某林想到了“借刀杀人”,来排除同门师弟周某某。
只是,“嫁祸栽赃”体现了人性的阴暗和复杂。这样的杀人动机,比较常见的“情杀”,更隐秘,也更不容易引起侦查人员的注意。
其次,因先入为主的主观主导,导致办案人员继而刑讯逼供“寻找”案件证据,逼供受害人做出错误的陈述。
在“情杀”的破案思路引导下,办案人员确定晓霞在说谎。为“帮助”晓霞吐露真言,市公安局以包庇罪羁押了晓霞,并威胁她说:如果你不回答杜某云在10点多和你分开的,接下来你面对的可能就不止是关押了”。在真的被公诉机关起诉之后,晓霞更改了证言:当晚杜某云确实曾离开她20多分钟。警方获得了杜某云用绳子勒死周某某的“作案时间”。
为获取“杀人犯”杜某云的口供:杜某云被迫上身挺直地跨“一字马步”,无论是挨打还是垮一字马带来的痛楚,杜某云无法承受,不得不承认自己用绳子勒死了“情敌”周某某。
再有,冤案的造成,再次凸显了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不重视律师意见的现况。
本案最终得以查清,是在最高院死刑复核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得到了重视,案件疑点最终得到彻查落实。若在早期侦破阶段,办案人员能依靠证据,避免先入为主,或控制住刑讯逼供的冲动,能听取律师的意见,杜某云最美好的12年不会在被羁押中度过,他也会拥有另外一个全然不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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