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在云南宣威,曾经一度受人关注的丈夫用汽油烧死妻子一案在宣威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判处被告陈某卫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1年3月14日,因为琐事发生争吵后,陈某卫拎着汽油将门反锁,拿出汽油浇在妻子禹某英身上以及房间里,然后打开打火机将汽油点燃。禹某英当场被烧至重伤,陈某卫也有烧伤,彼时在广东工作的儿子陈某雨闻讯赶回家中,母亲指认了陈某卫就是凶手。4个月后,禹某英因抢救无效离世。陈某雨录下了母亲知人的视频证据,并决定大义灭亲,果断报警。
经警方调查,陈某卫常年对禹某英家暴。而禹某英因此多次离家,但最终为了孩子无奈返回并选择隐忍,此外,陈某卫曾因持刀抢劫和盗窃罪两次入狱。
陈某雨一直为母亲喊冤。后警方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过程中,陈某卫对于犯罪过程的陈述出现相互矛盾的地方。后因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近日,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
那么,陈某卫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
判断构成何种罪名,要结合犯罪的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的过程、事后是否积极抢救等行为来综合判断。
具体到本案,陈某卫在接受讯问时不承认自己杀人,而是失火。因为案发现场比较封闭,所以一度给案件侦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禹某英在去世前指认是陈某卫谋杀,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这个基础上,侦查机关会反复讯问陈某卫,让其供述犯罪的细节。比如为何都在房间里,他却受了很轻的伤?为何禹某英全身都是汽油?火是怎么引燃的?随着讯问次数的增多,陈某卫的心理防线也会崩塌,每次陈述也会出现矛盾,案件的真相也会逐渐浮出水面。
最终,司法机关认定陈某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次,陈某卫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但是,本案中,虽然二人是夫妻,但禹某英常年被家暴,没有任何过错,不存在义愤杀人的情况,故不适用该规定。相反,陈某卫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加之,陈某卫此前曾犯有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判刑,属于有前科。说明陈某卫的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须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