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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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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错误逮捕的主要情形

    时间:2013-08-17 17:02:39 浏览:
    导读:   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 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2 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

      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

     

      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

     

      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相反,如果作出逮捕决定时并没有查清犯罪事实,在逮捕后查清有罪的,不认为是错误逮捕,不发生国家赔偿问题。因为这种逮捕毕竟是应当施加于被告人的,被告人并未因此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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