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网 刑事动态】商报讯(通讯员 汤婧婧 纪承伟)江西青年吴某在乐清开办电器加工作坊,雇人生产假冒“DELIXI”、“CHNT”的小型断路器。日前,乐清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0元。据悉,该案系温州法院系统自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制度以来审结的首例涉及知识产权的一审刑事案件。
20岁出头的吴某在乐清柳市的出租房内开办了一家电器加工作坊,雇人生产小型断路器,在德力西公司、正泰公司眼皮底下冒充他们的知名注册商标“DELIXI”、“CHNT”。去年3月,该作坊被现场查获假冒注册商标“DELIXI”和的“CHNT”小型断路器成品4994只。经价格鉴定,断路器成品价值人民币33377元。
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青青称,侵犯同一知识产权而引发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具有很强的关联性,有的案件被告既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责任,实行“三合一”审判模式,能够有效统一裁判标准,避免裁判冲突现象,同时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利于对知识产权多重的救济和全方位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