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无锡两级法院新收一审金融案件8149件,虽同比减少了19.6%,但收案数仍继续维持高位运行态势,涉案标的额再创新高,首次突破200亿元大关,为232.987亿元。
中院新闻发言人顾铮铮副院长表示,从金融案件的收案类型来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数量最多,为5272件,连同信用卡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数量占了收案总数的91.08%。其中,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纠纷中,消费者维权案件明显增长,而金融机构胜诉率高。
涉及保险合同纠纷,主要是保险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没有提供保险条款、免责条款,未尽提示说明,理赔过程中定损的程序不规范,保险合同格式设计上存在瑕疵。银行办信用卡时未认真核对当事人身份,对于短信诈骗等新类型诈骗方式未张贴告示、警方提示等方式提醒存款人谨防受骗上当。“这都是消费者维权案件出现的主要原因。”
2014年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是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数量有所回落。从近五年的变化趋势来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断增加,虽然2014年收案数有所回落,但相比前几年已翻番,这是因为近年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部分借款人陷入经营不善、无力还款的境地。
中院金融庭庭长蒋馨叶分析,随着市场交易的手段丰富化,新的、更深层次的利益冲突出现在经济交往中,疑难复杂案件渐多。而受制于立法滞后、程序性障碍、金融环境恶化等原因,金融案件的审理难度日益加大。
金融纠纷的破坏性日益扩大,以近几年频发的涉钢贸金融案件为例,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涉钢贸金融案件数量一直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长速度,三年涉案标的总额突破200亿元,因涉钢贸金融案件而衍生的小额贷款纠纷、追偿权纠纷、典当纠纷、保证纠纷等高速增长。
金融创新是推动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但这与法律的滞后性特征之间存在着某种矛盾,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也必然增加。而随着近年来,宏观经济在波动中前行,对金融审判的传导效应日益显现。“钱荒”背景下,小额贷款公司案件呈现出高发之势。部分行业则出现产能过剩、需求不足的系统性风险,加之融资难、借款难,相关企业深陷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的泥潭,最终只能进入破产程序。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无锡破产企业债务总额逐年递增,2014年全市法院破产案件债务总额已达72.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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