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官方网站!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
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刑事辩护律师,刑事律师
全国热线:13902983029 (微信同号)
  • 网站首页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无辜者计划
  • 刑事合规
  • 刑事控告
  • 辩护罪名
  • 成功案例
  • 刑事资讯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2-03-08 14:23:44 浏览:
    导读: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即使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学习、劳动且有明显悔过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

           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即使是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罪犯,如果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学习、劳动且有明显悔过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有机会能获得减刑。那怎样才能减刑,减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

    微信图片_20220308142210.png

      减刑的主体条件

      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下列三类犯罪人员,限制适用减刑: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限制减刑;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被判处死刑缓刑执行,限制减刑;

      3、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限制减刑。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减刑并不是不能减刑,而且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减刑的适用条件

      现行刑法等法律已经明文规定,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体如下:

      1、悔改表现。通常包括: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立功表现。通常包括: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3、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值得注意的是,罪犯若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监狱、法院等相关机构是应该给罪犯减刑,不存在可不可以的问题,法律上给予“走错路”的人减刑的机会,是为了让他们好好改造,争取从新回归社会,也早日回馈社会。

      以上就是名律师刑事辩护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减刑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要是当事人家属,对减刑事宜存在疑问的,欢迎搜索王平聚律师,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分享到:
    刑事律师
    
    免费热线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立即咨询我们

    我们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深圳刑事律师
    CopyRight © 2018 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网 粤ICP备16106572号-1 邮箱:7806915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