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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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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惕!如此使用医保卡的行为涉嫌犯罪

    时间:2020-06-22 14:53:48 浏览:
    导读: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公诉机关可以不起诉,行为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作者:王平聚刑事团队


                                          image.png                                                                                  (图片自网络,侵删)

    医保卡,被百姓称为“救命卡”,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保障卡。社保里包含的医疗保险,可以为我们看病治疗提供医疗保障。

    医保卡的使用范围是有严格规定的,主要分为两类:买药、治病。买药,可以直接刷医疗卡支付,在定点医院看病,若是住院,会按比例进行报销。

    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参保者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不能挪作他用;医保卡不能外借,滥用也不行。医保卡只能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借。因为这里面不仅有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还有政府和单位统筹划拨的费用。

    如果用医保卡违规购物、套现、买药品低价出售或者冒名使用医保卡、伪造病历、票据骗取医保金等,不仅助长非法地下药品黑市交易,导致医保金的流失,损害的是公众的医保利益,给国家医保体系埋下严重安全隐患,严重的,行为人将触犯刑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下面的案例正是违规使用医保卡导致被追究刑责的案例。

    基本案情介绍:

    燕某收集王某,张某等人的医保卡,提供给他人到北京市相关医院冒名就诊,骗取国家医保基金共计178347元。在本案审理期间,燕某的家属代为退赔5万元。燕某于2019年4月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燕某被公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

    深圳刑事律师王平聚律师分析了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

    1.燕某为何构成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两高对诈骗罪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故本案中,燕某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根据两高的解释,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较大的标准指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3万元至10万元;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标准是50万元以上。

    3.诈骗公私财物后何种情形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公诉机关可以不起诉,行为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这些情形包括: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脏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完)


               (内容均为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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