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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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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伤害自首的量刑标准

    时间:2019-03-23 17:31:59 浏览:
    导读:    故意伤害罪 ,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我国《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故意伤害罪 ,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我国《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 刑事法律 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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