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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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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时间:2014-01-21 15:59:37 浏览:
    导读: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1、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使用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1、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使用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利益,破坏职务的廉洁性的行为。贪污贿赂罪,是以贪污罪、贿赂罪为中心构成的一类犯罪,此外还有相关的行贿、介绍贿赂等犯罪。

       

       依照刑法第八章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具体有:


      (1)贪污案;


      (2)挪用公款案;


      (3)受贿案;


      (4)单位受贿案;


      (5)行贿案;


      (6)对单位行贿案;


      (7)介绍贿赂案;


      (8)单位行贿案;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10)隐瞒境外存款案;


      (11)私分国有资产案;


      (12)私分罚没财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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