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官方网站!
刑事律师
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全国热线
全国热线: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 网站首页
  • 首席律师
  • 律师团队
  • 无辜者计划
  • 刑事合规
  • 刑事控告
  • 辩护罪名
  • 成功案例
  • 刑事资讯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拾荒女为抢空瓶啃咬老人 检察院酌情轻罚

    时间:2013-10-21 16:13:32 浏览:
    导读: 【中国名律师网 刑事资讯】东南网10月16日讯14日,漳州市云霄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小芳(化名)提起公诉。  这是云

       中国名律师网 刑事资讯东南网10月16日讯14日,漳州市云霄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小芳(化名)提起公诉。

      这是云霄首起“啃脸案”:1984年出生的小芳,为争抢一空矿泉水瓶,狂啃62岁的林阿婆脸将近1分钟时间,在众人的拉扯下才“罢嘴”。林阿婆经鉴定为轻伤,惨遭毁容。

      直击:她为抢空瓶啃咬老阿婆

      今年6月25日,云霄东厦镇举行赛龙舟的池塘边,发生一起怪案,众人丢弃的、价值不到1毛的空矿泉水瓶,成了导火索。

      据云霄检察院介绍,纠纷二人同为拾荒者。1984年出生的小芳(初中文化)看到空瓶后,准备去捡,没想到被1951年出生的林阿婆(文盲)抢先一步。

      双方对骂一句后,互推一把,小芳被推倒在田坎上。小芳盛怒之下,爬起来冲上前,左手抓住林阿婆的手臂,右手钩住林阿婆的脖子,张开嘴巴,啃咬林阿婆的右脸。林阿婆惨叫一声,鲜血直流,但又挣脱不了,小芳死死不肯“放嘴”。

      当时,小芳老公也在场,制止未果。众人上前拉扯,才将二人分开。此时,小芳已经咬住林阿婆近1分钟。

      随后,民警赶到,嫌疑人被带走。警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小芳500元,拘留15天。

      惩罚:量刑问题让检察院为难

      这个矿泉水瓶引发的血案,并未结束。

      经法医鉴定,林阿婆脸部伤口长达5.2cm,已明显毁容,达到轻伤级别,按照法律规定,已经上升为刑事伤害案件。检察院为量刑左右为难,为什么呢?

      首先,按照法律规定,小芳必须承担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而且,小芳被警方当场抓获,不存在自首情节,达不到法定的减刑标准。

      但检察院认为,第一,双方以拾荒为生,均为经济困难户,考虑到之前的行政处罚支付的500元,小芳要卖5000个左右矿泉水瓶才够支付;第二,双方均认识到错误,小芳在赔偿林阿婆3000元医药费之后,已经获得林阿婆的原谅。综上考虑,再对小芳处以刑事处罚,未免过重。

      云霄检察院经过综合考虑后决定:通知公安局撤销先前的行政处罚,退还500元罚金,减轻犯罪嫌疑人经济负担;而在量刑上,考虑到已经赔偿、且得到谅解,云霄检察院将尽量从轻刑事处罚。

      说法

      案件十分特殊

      云霄检察院从未办理过咬人案上升为刑事案件的案例。该案在漳州全市也可能为首例。

      该院将其定性为一起“十分特殊的案件”。据办案人员介绍,首先,诱因非常小,仅仅是一个空矿泉水瓶;第二,双方没有蓄意准备,也无作案工具;第三,双方无宿怨,为偶发案件,却造成严重后果。“但血的教训,和即将面临的刑事处罚提醒大家,冲动是魔鬼,为一时之气致人轻伤,换来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办案人员说。微评

      活像一场殊死斗争,有你无我。

      但缘由实在令人心酸,竟然只是为了一个空矿泉水瓶。

      这名女子的出格行为理应受到谴责和惩罚,但其生存状态,我们不能不给予同情。孔子有句话:“穷斯滥矣!”这当引起社会工作者的三思。

      因此,给出路是必须的,即便处罚,也要体现人文关怀。

      也因此,当地检察部门的做法,值得一赞。

    分享到:
    刑事律师
    
    免费热线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立即咨询我们

    我们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139-0298-3029(微信同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1-13楼 深圳刑事律师
    CopyRight © 2018 中国名律师刑事辩护网 粤ICP备16106572号-1 邮箱:7806915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