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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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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实为诈骗!

    时间:2019-04-25 16:43:50 浏览:
    导读: 【基本案情】高某某,男,1989年出生,安徽省人,汉族,小学文化。曾因犯盗窃罪,从2011年到2016年被法院数次处以刑罚。2017年4月,高某某

     

    【基本案情】

       高某某,男,1989年出生,安徽省人,汉族,小学文化。曾因犯盗窃罪,从2011年到2016年被法院数次处以刑罚。

       2017年4月,高某某冒充女性在虎牙直播上注册账号,网名为林妹妹,上传女性头像,以女主播的身份在虎牙直播上直播网络游戏“英雄联盟”。2017年4月初,在校学生费某在虎牙直播上看到被告人高某某直播后,便与其一起玩英雄联盟游戏,费某见被告人高伟伟使用的网名和头像均为女性,遂加被告人高伟伟为QQ和微信好友。高某某为骗取其信任和好感,将QQ空间和微信均伪装成与虎牙直播相同的女性,并放置该女性照片在QQ空间和微信。通过聊天获得费某信任和好感后,高某某便谎称愿意做费某女朋友,编造各种虚假理由找被费某索要财物,被害人费某信以为真。至2017年9月期间,费某通过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方式多次转给被告人高某某钱财现金共计17358.43元,并被骗清华同方机械革命游戏本电脑1台(鉴定价值2750元)。

    在两人的“网恋”期间,高某某为不暴露身份,始终不与费某通电话或尽力避免视频,费某发现其身份可疑后报案。随后高某某被警方拘留,并在一系列的侦查程序结束后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判决结果】

        2018年7月,该案经法院一审判决,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继续向被告人高某某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一万七千三百五十八元四角三分发还被害人费某。


    【法律评析】

       深圳刑事律师王平聚分析本案以诈骗罪定罪量刑的理由如下:

       1、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高某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冒充女性身份,取女性网名,上传女性头像,以女主播的身份在虎牙直播上直播网络游冒充女性网络主播,在被害人添加为好友后,隐瞒自己男性身份,强化自己的女性角色定位,通过聊天,上传各种女性日常生活照片,骗取费某的信任和好感,后以答应做女朋友为诱饵,虚构各种理由和借口,向费某索要财物,费某信以为真,相信这个照片里甜美可人的女网友就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陷入高某某的谎言而不自知,多次通过微信为其发红包和转账金钱,达17358.43元,并被骗清华同方机械革命游戏本电脑1台(鉴定价值2750元)。共计金额2万多元。高某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故以诈骗罪予以定罪量刑。

       2、2015年9月16日高某某因犯盗窃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6年3月18日刑满释放;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之犯罪人属于一般累犯,高某某在犯盗窃罪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诈骗罪,属于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3、本案中被害人费某系在校学生。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家属财物的,酌情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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