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网 刑事动态】因购买克隆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近日,30岁男子董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3年4月,董某通过网上得知有人贩卖克隆出租车的信息,后从他人手里购买了一辆克隆出租车,内含顶灯、出租车计价器、营运证及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同年5月3日,董某驾驶该车在朝阳区工体北路运营时被当场抓获。经鉴定其使用的出租车营运证、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均为伪造。
经查,董某18岁时即因抢劫罪获刑3年,后又因盗窃劳动教养1年半,因贩卖毒品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
法院认为,董某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董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应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