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500米外的肠衣厂夜里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村民邵某愤而匿名举报。然后令人猝不及防的是,被要求到厂里看一看后,光天化日之下,邵某被3人围住拳打脚踢,颅脑损伤。打人者甚至令邵某跪下,叫嚣“见一次打一次”。
这是谁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又是谁在背后指使对举报人行凶?这个无视法律存在嚣张跋扈的打人行为背后有何隐情?
事情得从1月20日说起。周口市扶沟县豫祥肠衣综合加工厂排放污水污染河流,臭气熏天,村民邵某向周口市环保局扶县沟分局打了匿名举报电话。
后邵某被一通电话要求去被举报的厂里看看。未曾多想,邵某便一人前往,刚一进厂,邵某便被3人围住殴打,直至其家人赶来,把他送进医院。这始料未及的殴打说明了什么?说明举报人邵某的信息被泄露了,招来了报复打击。
肠衣厂内三人殴打邵某,导致受害人颅脑损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面临相应刑事责任的追责。
按理说,邵某拨打12369的环保投诉电话举报污染是依法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这也是法律所倡导的。同时法律也明文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但现实令人担惊受怕。
此恶性事件发生后,深受排污污染之苦的村民义愤填膺,纷纷指责这个殴打举报村民的行为,甚至自发组织前往县生态环境局反映肠衣厂的排污情形,追问泄密者系何人。村民们在请愿书上按下红手印,强烈要求对打人者及泄密者进行追责。
但邵某匿名拨打的电话信息,是被谁泄露了?是否泄露举报人信息者就是指使殴打举报人邵某其人?
可以肯定的是,不仅殴打邵某的三人会受到刑事指控,幕后指使者也将面临相同罪名的刑责追究。
根据来源于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正犯是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行为的人,而共犯则是指没有亲手实施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只是通过教唆的方式来参与。对这种仅参与犯罪故意的共谋,未参与犯罪行为实施的共犯,仍将承担与正犯相同的刑事责任。
肠衣厂深夜排污污染村庄,生态环保局泄露匿名举报者信息,肠衣厂内肆无忌惮殴打举报者,相关行为人的恶行不仅涉嫌违法违规,还涉嫌犯罪。排污厂与环保局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不能曝光的利益输送,令人怀疑,也值得深查。
如今事件发生两周,官方仍未通报具体调查情况,回应民众呼声。笔者呼吁有关部门能重视此事件的处置,还受伤的举报村民一个公道,还村民一个说法,昔日的安宁。
朗朗乾坤,邪不压正。叫嚣“见一个打一个”的作恶者及幕后者必须受到惩处。
对排污又殴打举报者的行为,你有何看法?请在留言区留下你的留言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