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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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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释法】从21岁男子遭围殴掩埋后致死案,看事件背后的法律责任!

    时间:2022-08-10 14:52:11 浏览:
    导读: 近日,一段配文为“甘肃永昌一名初中生被多人围殴”的短视频在互联网上快速流传,引发全社会关注。8月9日,永昌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受

           近日,一段配文为“甘肃永昌一名初中生被多人围殴”的短视频在互联网上快速流传,引发全社会关注。8月9日,永昌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受害者21岁,尸体被找到;8名嫌疑犯已抓获,均为未成年人。

      残忍杀害毛某的竟是8个未成年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毛某经同学介绍认识一名年轻女子后,遂对其展开追求,过程中,毛某因跟踪女子,令女子的14岁男友郭某产生不满。便产生了报复的念头。于是,召集了8个未成年人,连续两天多次对其殴打。7月30日将毛某打致昏迷后,将其掩埋,最终导致其死亡。

      让人愤怒的是,现场还有女子拍视频,据了解正是郭某的女友。据视频显示,毛某被扒光衣服跪在地上,郭某等人轮番拳打脚踢,踢踹其头部、背部。目前,警方已将郭某等8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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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8个人的行为该如何定性呢?

      1、郭某才14周岁,其为了报复毛某,居然将还未死亡的毛某掩埋,真是丧心病狂!必须严惩!

      2、从警方的通报,我们可以发现两个关键信息:一是8名犯罪嫌疑人已经满14周岁;二是毛某被掩埋前,只是昏迷,并非死亡。

      《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论郭某等人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其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本案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刑法定罪讲究的是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怎么理解呢?意思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持追求和放任态度的,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具体到本案中,或许郭某等人在殴打毛某时,其主观目的是想通过伤害毛某身体,来实现其报复目的,但是,其为了掩盖罪行,却在明知毛某只是昏迷,未死亡的情况下,将其掩埋。也就是说,郭某等人明知将受伤昏迷的毛某掩埋,会导致其死亡后果发生,可其却仍然为之,即代表其对毛某死亡结果的发生是持放任态度的,故本案应当定性为故意杀人罪。

      4、本案该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还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不适用死刑或死缓,即最高只处无期徒刑。

      本案真是令人唏嘘和震惊!郭某年仅14周岁,正是学习的最好时光,其不仅早恋,还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行为,真是害人害己。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需要社会、家长高度关注,不容忽视。法治导向文明,关注王平聚律师为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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