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在四川泸州,一漂亮小姐姐刘某,正平静地走在路上,背后突然出现两个男子,勒住刘某的脖子就拉着走,一直拖到无人处,才停了下来。刘某本以为是劫色,结果确实劫钱,其中一名男子恐吓刘某说:“快把钱拿出来,不然有你好看。”
刘某颤颤巍巍的说到,我没钱,另外一个男子看到刘某背着一个包包,夺过来就看上翻找,看到了钱包里有300多块钱现金,看到这一点点钱,两个男子心不甘情不愿的,却做出了出人意料的举动。
男子调戏刘某说,你亲我一口,我就放你走。刘某说:“不行。”正在刘某还想挣扎的时候,男子趴到刘某脸上就亲了一口,真是让人气愤不已。另外一名男子说,把手机拿出来,转账给我,刘某也一直说,我没有工作,根本就没钱转给你。
男子又调戏说,那你主动亲我一口,我就放你走。刘某遇到这种要求,也是万般无奈,只好亲了男子后才慌张地脱了身离开。 确认自己安全后,女子马上报了警。警方也很快将2名嫌疑人石某和黄某抓获。其中要求女子亲自己一口的是前科累累的石某,曾经多次因抢劫罪被判刑,这才刚出狱不久。目前,二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人抢劫是不可争辩的事实,必将受到严惩,那么,他们的行为还构成其他犯罪吗?
根据《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一般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
具体到本案,石某和黄某使用暴力,强行抢走刘某的现金,已经构成抢劫罪。那么,二人应当如何量刑呢?
石某曾多次犯抢劫罪入狱,且出狱不久再次犯抢劫罪,已经属于累犯。根据《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应当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所以,虽然石某和黄某共同实施抢劫,但是对于该罪的量刑,石某的刑罚应当是重于黄某的。
另外,石某要求刘某亲自己并且还主动亲了对方,此行为是石某自己临时起意的决定,并非与黄某商量好了,应当由石某自行承担责任,涉嫌猥亵。
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主观上要求故意,具有满足性刺激的目的,客观上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致使被害人无法反抗、不敢反抗。
具体到本案,女子在被抢劫过程中,精神受到强制,已经无法反抗、不敢反抗,石某此时要求并强行亲吻女子,已经构成强制猥亵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石某不仅构成累犯,而且应当数罪并罚。他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最后,提醒女性朋友们,单独出门时一定要多注意周边,小心谨慎。如果条件允许,尽量结伴出行。一旦遇到坏人,切勿意气用事,而是要冷静理智应对,以安全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