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蔡某为知名网红模特,靓丽的造型让其拥有了无数粉丝。某蔡决定好好利用“网红效应”的巨大能量,实现网红新的价值。于是便购买了搅拌釜、粉碎机等设备,利用网上购买的百炎净、氯霉素等原料,在居住的小区内自行制作、销售号称祛痘,美白有奇效的“宝贝万能膏”。销售金额近30万元。多名粉丝购买使用之后,面部出现不同程度的毁损。粉丝们便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公安机关随即抓获蔡某。
【判决结果】
经过法院审理,蔡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法律评析】
综合案情,深圳刑事律师王平聚律师分析了其中法律关系,以及可以考虑的辩护方向: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以上的行为。本案中蔡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近30万,其行为符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构成要件。当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后,如何最好的保障蔡某的合法利益?在选择辩护方向时,可以看到是缺乏做无罪辩护的空间的,此时应该考虑做罪轻辩护方向的努力。辩护策略的选择得当以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得到理想的处理结果。
2.罪轻辩护方向包括从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例如蔡某的认罪态度,是否悔罪,有无积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对违法所得的上缴等等,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有效沟通,为其提供并接受的对其最有利的意见;以及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的沟通说服工作的努力,加之每一个减轻或者从轻情节的努力呈现,联合起来,可以影响到法官在自由裁量里的尺度,从而为蔡某争取到比较理想的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