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令人痛心的四川崇州烈犬撕咬女童事件发生后,各地纷纷掀起管狗行动,对养犬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一些地方及人士甚至展开了针对流浪狗的大规模捕杀行动,由此再次引发了大众对流浪狗话题的激烈讨论,其中爱狗人士与反狗人士两种观点显得尤为对立鲜明。
爱狗人士一方认为,这是由一个不文明养犬人引发的悲剧,流浪狗是无辜的。针对流浪狗的处理,应当秉持尊重生命的态度采取更为人道、更加温暖的方法。而不是用悲剧来弥补悲剧,只用简单粗暴的捕杀来解决问题。
反狗人士一方认为,流浪狗存在诸多问题,如携带细菌病菌造成传播、破坏公共卫生环境、存在突然攻击人类的可能等,因此流浪狗存在不可控的安全隐患,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故而支持捕杀行动。
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下,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割裂的两种观点呢?笔者认为,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遗弃虐待、不规范养犬的人,因为他们低素质无责任心的行为,才导致了流浪狗的出现以及狗伤人的事件发生,由此也引发了普通民众对犬只带来的安全隐患的担忧。而犬只伤人事件的不断发生,更是加深了民众担忧甚至演变为恐惧、憎恶,随之亦导致了两方人士的对立。其次,从文化层面来看,两种观点的对立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方文化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冲突。例如西方文化认为狗是精神伴侣故而应加以重视和保护,又如基督教也规定了不可食用狗肉,西方文化认为这些是文明的象征。我国传统文化则认为,狗作为传统家畜,既有悠久的蓄养历史,同时也有深厚的食用历史,如商周时代,狗肉是周天子宴会上的佳肴;秦汉时期,盛行吃狗肉,西汉名将樊哙更是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屠狗者。
那么,面对流浪狗问题,又应如何处理呢?应当肯定的是,流浪狗是无辜的,不应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对流浪狗进行捕杀。但在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和公共资源缺乏的情况下,出于社会管理的成本与难度的考量,很多时候行政单位也只能无奈进行简单粗暴的“应激式执法”。笔者认为,流浪狗难题可从问题根源上进行治理探索:如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犬只管理规范,明确弃养行为的法律责任并严格追究;对犬只与犬主进行严格规范,提高违规养犬行为的违法成本;坚决打击非法繁殖和贩卖行为,加强对狗场和商家的监管提高领养门槛,遏制犬只的无序繁殖;对现存流浪狗的处理,也应当在法律框架内文明进行,可以建立流浪狗收容所、实行绝育手术等。
最后,“流浪狗难题”实际也映射了当下社会不同群体、不同生活方式的共存问题。对此,希望不同群体之间能够学会换位思考,尊重对方感受,共创一个宽容和理解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