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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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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犯罪的犯罪所得怎么退赔

    时间:2022-08-18 16:00:14 浏览:
    导读: 虽然我国现在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但仍然有人不愿意用自己的努力换取回报,总会存在一些意图谋取暴利的人。犯罪嫌疑人之所以犯罪比较主要的原

    虽然我国现在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但仍然有人不愿意用自己的努力换取回报,总会存在一些意图谋取暴利的人。犯罪嫌疑人之所以犯罪比较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获取利益和钱财,而获得的财物是通过犯罪从而得到受害人的财物的,这些犯罪所得也将会退还给受害人,那么职务犯罪的犯罪所得怎么退赔?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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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务犯罪的犯罪所得怎么退赔

      职务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如果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予以返还,如果属于非法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职务犯罪分为哪些

      职务便利类犯罪:

      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

      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行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用”。

      滥用职权类犯罪:

      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行为为主要特征,而越权行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力范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决策,强行、擅自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

      2、滥用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公然为之,前面的利用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疏于职务类犯罪:

      1、该类犯罪具体表现是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放弃履行公司法规定的职责。如公司高管对于自己的职务负有勤勉尽责和审慎决策的义务,而严重不负责任则属于疏于职务。疏于职务犯罪的客观行为形态,既包括作为,又包括不作为。

      2、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了审慎的义务被诈骗,致使公司遭受巨大损失,目前我国刑法尚没有相应的规定。被骗公司可以合同诈骗罪追回损失,而对于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的行为,公司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约定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三、被告人无法退赔犯罪所得怎么办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切的违法所得都应该进行追缴,如果有被害人的要进行退赔,被害人得不到退赔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名律师刑事辩护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职务犯罪的犯罪所得怎么退赔”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职务犯罪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给被害人,但被害人的损失的财物必须是合法的,否则也会以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搜索王平聚律师,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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