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16日废除刑法中“强奸者娶受害人为妻可免遭刑事起诉”的条款,成为继约旦之后近期又一个废除类似法规的阿拉伯国家。
根据黎巴嫩国家刑法法律,强奸者最高可被判7年有期徒刑;若导致受害者身体残疾或患精神疾病,可以加重刑罚。但是,黎巴嫩刑法中第522条规定,若女性被强奸,强奸者与受害者结婚即可免于刑事处罚。该法自1943年开始执行。黎巴嫩国民议会16日废除这一条款。议员凯鲁泽说,这表明黎巴嫩法制良性发展。议员卡纳安说:“女性应当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我们生活在一个享有自由、平等、公平的社会,不应存在对女性权利的不公和侵犯。”
本月1日,约旦国民议会下院投票通过一项修正案,决定废除刑法第308条、即“强奸者娶受害人为妻可免受司法制裁”的条款。摩洛哥、埃及和突尼斯此前也废除了类似法律。美联社援引国际人权团体的说法报道,在一些中东和拉美国家,还有亚洲的菲律宾和塔吉克斯坦,类似法律依然存在。
黎巴嫩首都贝鲁特妇女权益团体“阿巴德”的律师丹妮尔·奥瓦耶说,今天我们要祝贺黎巴嫩女性取得重要胜利,但就保护女性而言,黎巴嫩的法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必须清楚,强奸或任何强迫性质的性侵犯行为都没有免于惩罚的余地。”(记者刘曦,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深圳刑事律师王平聚律师认为,约旦等国家陆陆续续废除了对女性极其不尊重的法律条款的举措,表明了世界在进步,男女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甚至是世界以后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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