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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刑事律师-王平聚
清华大学博士
深圳大学市委党校刑法教授
深圳福田区第三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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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刑辩律师为你解答,故意打人是否犯法?

    时间:2018-07-25 10:35:40 浏览:
    导读: 人人都享有身体权的,他人不得侵犯。如果行为人故意殴打他人的话,是侵害了他人的身体权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要求追究行为人

    人人都享有身体权的,他人不得侵犯。如果行为人故意殴打他人的话,是侵害了他人的身体权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要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可以主张民事赔偿,那么,故意打人犯法吗?下面刑辩律师来与您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刑辩律师表示,故意打人自然是犯法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辩律师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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